山珍海味都比不上的人情味,辦桌文化從何時開始席捲全臺?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網 他在1990年代後期接下父親事業時,每年都到前鎮、楠梓加工出口區接春酒尾牙,目測廠房招租有9成滿。 隨著產業西進,緊接著全球經濟放緩,中小企業客戶漸減,剩下大廠。 黃金年代的刻度,大約在陳水扁執政第三年止步,有老客戶連兩年沒請他辦尾牙,一問已經倒閉。 這時汪義勇正好到現場巡場,立刻請工作人員將布棚割破洩水,將廚具搬到禮堂屋簷下,接著袖子一挽開始捉魚。 辦桌的起源可以追溯至中國的北宋時期,當時設有所謂的「四司六局」是專門從事筵宴服務的機構,與現代的辦桌行業雷同。 但是要追究臺灣的辦桌文化,最早在清朝統治時期就有,不過當時通常是富裕人家請廚師到家中負責料理菜餚。 我的辦桌記憶也曾經在我的國外經歷中找到相似之場景,例如我在香港參加的「盆菜宴」。 這種起源於宋帝昺年間因其落難香港,當地居民為其準備的「黃帝菜」,沿襲至今成為香港新界圍村居民於重要祭祀或婚嫁慶典等禮儀時作為招待客人的菜餚。 《報導者》是台灣第一個由公益基金會成立的網路媒體,秉持深度、開放、非營利的精神,致力於公共領域調查報導,與社會共同打造多元進步的媒體環境。 對全台辦桌呷透透、還曾邀請北中南總舖師舉辦「台灣尾牙」推廣辦桌文化的顏震宇而言,菜餚本來就會輪替與消逝,更讓他擔心的,是年輕世代對辦桌文化的認知斷層。 「老一輩師傅從基本功開始練,從殺豬、殺雞到甜點的布丁、蛋糕都自己來。現在有外包廠商、冷凍食品,廚師學徒學不到什麼,」李均祥說,基於成本、時間考量,師傅會專注在少數幾道精緻在行的餐點,其餘菜色,北部常以冷凍食品加熱,南部則將焗烤、水果塔等包給配合廠商。 「中南部還有婚宴市場,北部結婚九成九辦在餐廳或飯店,辦桌主要是宮廟、社團,」新北市總舖師李均祥說,在北部都市辦桌不像南部,要封路,跟鄰居講一下就好。 辦桌代表著台灣文化熱鬧與好客的純真,不管在菜色上「呷飽、呷好、呷巧、呷健康」如何演化,還是重新編寫傳統辦桌菜單來達到台灣飲食文化傳承之目的,抑或是訓練總舖師在精緻度與食品衛生上升級以推廣至國際市場,這些似乎都是目前從事辦桌研究的重點。 在大家努力地利用辦桌來推廣在地觀光的熱潮下,重新介紹辦桌的美饌佳餚,或許可以幫助台灣在「全球在地化」的過程中,找到屬於「台灣味」的飲食文化。 但我總覺得辦桌的真實性在於辦桌中主人與賓客間的互動氣氛,還有鄰里社區相互支援的團結精神。 找回辦桌文化中屬於台灣人特有的殷勤招待,才是必須努力的重點,因為辦桌最終精神還是在「辦出好氣氛、桌桌有感情!」。 惟有讓國內或國外遊客在熱氣氤氳的氣氛中,瞭解台灣人民過去樂天知命的精神,感受那股屬於辦桌特有熱鬧的味道,這才是真正屬於辦桌文化的飲食記憶。 因此,筆者在第一章緒論中先陳述動機、目的、範圍和方法,以及針對辦桌、地方相關文獻進行回顧。 富裕人家通常會有家廚或者是「灶下婦」 來協助家中女眷,如果是比較大型的宴飲或儀式,才會委託專業廚師(「廚子(司阜)」)到家裡或指定地點做菜。 因為總舖師所燒的菜中,蘊含著濃濃的人情,喚起了腦海中原本快要遺忘的記憶,所以,這些美好的記憶,就能用來療慰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所受的傷。 第三種是「主客共食」,從生命禮儀宴來看,意味著以共食來與至親好友慶賀新的人生階段或重大事蹟;在歲時祭慶宴當中意味著,以共食來與相關的群體完成重要的歲時例事;社團聚會宴意味著,以共食來建立或鞏固特定的人際關係;調和與感恩慰勞宴代表著,以共食來處理人情世故的意義。 第一種是「人神共食」,俗語說:「依神食福」、「有吃有保佑」,意味著以設宴共食來達到人神之際的感應,其主要呈現在歲時祭慶宴部分。 為避免烹煮時鳥糞或落葉的沾染,會在自家門前的廣場或庭院進行「搭場」(竹子搭建的棚架)。 到了清代,對渡海來臺開墾的移民而言,物質條件不如閩粵家鄉來得充裕,一旦有婚喪祭典,常是自家張羅酒菜,村落鄰里間會相互幫忙一起辦宴席。 臺灣辦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7世紀,即明鄭、清朝時期,自閩南地區、廣東等地的漢人渡海來台所帶來的特有宴席文化。 由於移民拓墾需要大量勞力,加上臺灣當時的瘴癘環境十分險峻,因此每到傳統節日,這些移民便以牲禮、庶饈祭拜神鬼,透過祭祀活動獲得身體的保護或財富的酬償,這些祭祀活動所準備的豐盛食物多以”辦桌”的方式進行。 1720年出版的《臺灣縣志》〈雜俗〉中曾提到辦桌豐富的菜餚與所費不貲的情形:「家有喜事及歲時月節‚宴客必豐,山珍海錯,價倍內郡,置一席之酒,費數千之錢…」。 蕾咪到Yahoo TV《進擊的荷包》,分享她如何從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到如今成為投資理財達人。 為了避免受到美國禁令衝擊,中國朝晶片自主化目標邁進,近日中國IC設計業者龍芯發布3D5000系列晶片,號稱性能接近台積電大客戶、美國大廠超微半導體(AMD)Zen2架構,中國媒體則指出,看完數據對比資料,恐對龍芯的性能感到悲觀。 外燴 (清)蔡振豐,《苑裏志》,下卷,〈典禮志/鄉約/鄉飲酒鄉約補考〉,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48種。 (清)王禮、陳文達,《臺灣縣志》,〈輿地志一/風俗/雜俗〉,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03種,1961。 (清)鄭鵬雲、曾逢辰,《新竹縣志初稿》,卷五,〈考一 風俗/閩粵俗〉。